從鳳林光電案場設置
找出最佳解方

光電與生態的共存密碼從鳳林光電案場設置找出最佳解方

溫室氣體導致的極端氣候已經嚴重威脅人類存續,所造成的生態破壞和經濟影響更早經由科學研究一再證實,但在淨零碳排的過程中,再生能源的發展還是引發部分疑慮,設置光電案場必然面對農林地是否遭過度開發的議題,而所衍生出的環保、景觀、生態、在地產業等影響,更有待學術研究與合理政策加以導正和規範。

位在花蓮縣的鳳林鎮因為擁有大面積的國有及私人土地、平坦寬廣且整合容易,因此國立東華大學針對光電產業在此處發展,特別進行全臺首項大型研究計畫,期盼釐清光電案場對原有生態的可能影響,透過學術研究和科學證據的呈現,成為居民意見參與的平台的及政策制定的指引;與此同時光電案場如何與民眾達成良好的溝通,在能源發展與土地情懷上,如何找出永續最佳解法,就從鳳林光電案場設置開始。

01

策略與挑戰

01策略與挑戰

氣候變遷下的策略與挑戰
生態與綠能如何達到雙贏

因應氣候變遷情勢嚴峻,國際產業供應鏈對減碳要求持續增加,國際間實施加嚴碳排放管制措施,政府亦積極推動淨零轉型之產業發展。而在發展綠電過程中,太陽光電一直是備受爭議的議題,尤其,地面型案場必須砍伐林木或清除地面植物,種樹與種電間的利弊得失,產、官、學和民間團體尚在論辯中。

台灣進入能源轉型的關鍵時刻,減碳勢在必行,如何在減碳的路上顧及經濟發展?種樹與種電該如何權衡輕重?在落實世代、環境及公正轉型之下,是否有兩全其美的辦法?各界持續透過科學證據,提出不同的因應之道。

能源轉型為全球趨勢,種樹及種電如何平衡,需要從社會、經濟、科學各面向通盤考量。(圖/擷取自業者網站)
台灣近五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年增長率,2022年增高達36.2%。資料來源/產業經濟統計簡訊《431》新聞稿(圖/風傳媒製)

能源轉型是趨勢
再生能源發電量成長快速

面對全球氣候變遷,台灣作為地球公民的一份子,推動淨零轉型、提升產業競爭力勢在必行。蔡英文總統於今(2023)年2月公布將「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 5月再公布「環境部組織法」,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正式升格為環境部,顯見「淨零永續、韌性家園」作為政府治理的願景目標十分明確。目前國家能源轉型以「展綠、增氣、減煤、非核」作為永續發展原則,將透過極大化再生能源的運用,如風力、太陽能、地熱、海洋能、生質能等,逐步降低電力排碳係數,朝電力系統淨零的目標邁進。

台灣目前發展綠能的主力為太陽光電及離岸風電,亦為世界各國發展再生能源優先選項,依據統計,2022年我國總發電量為2,882億度,再生能源發電量已達238億度,占總發電量比重為8.3%,年增高達36.2%;且近5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平均年成長14.0%,其中,太陽光電及離岸風電分別平均年增45%及135%,成長最為快速。觀察再生能源裝置容量近5年平均年成長率,我國為21.9%,高於全球平均的9.1%,與亞洲主要鄰近國家相較,亦高於南韓18.9%及日本6.9%。

2018至2022年太陽光電和風力發電量逐年上升。資料來源/產業經濟統計簡訊《431》新聞稿(圖/風傳媒製)

為減緩經濟衝擊
提升綠電刻不容緩

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歐盟與各國即將課徵碳稅將對台灣產業帶來巨大影響,發展再生能源能大幅降低出口產品之碳排和減少碳足跡,為無法避免且必須面對的狀況。台灣過去仰賴的電力來源為核能和燃煤,在經過日本核災之後,民眾也提高對核電的風險認知,而燃煤雖佔發電量30%到40%,相應而來卻是十分嚴重的空氣汙染,相形之下台灣有豐富天然資源,應該思考如何運用再生能源來解決全民的用電需求,而風力和太陽光電擁有技術成熟、建置速度快的優勢,價格亦因法規推動及普及率提高持續下降,是滿足國內再生能源需求的可行方案。

太陽電與離岸風電為台灣再生能源發展主力,目標於2030年達成31GW的太陽光電裝置和13.1GW的離岸風電裝置。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圖/風傳媒製)

經濟部能源署強調,政府透過供給面積極發展再生能源,提供企業所需之綠電來源,降低電力排碳係數,也協助業者使用綠電來降低產品碳含量,同步在需求面健全綠電交易市場;截至今年7月,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合計13.48GW,成長為2016年1.92GW的7倍,據統計,2022年電力排碳係數為0.495公斤CO2e/度,已降至2005年以來新低。

能源署指出,截至今年9月太陽光電累計裝置容量達11.5GW,已達成2025年20GW目標的58%,雖然受到俄烏戰爭等國際情勢影響,2022年太陽光電模組安裝量仍達到了2.52GW,達成年度新增目標並創下單一年度新高;風力發電部分則有3座離岸風電場已完工,另有5座風電場刻正施工中。截至2023年9月累計完成256座風力機安裝,裝置容量達2.02 GW,政府將持續朝向達成2025年5.6 GW政策目標努力。

面對廣大林地 其實造林與光電並非零和一

台灣地狹人稠,在發展光電過程中,勢必得面對部分林地是否轉型為光電案場的議題。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森林產業組張偉顗組長表示,森林本身具有生態保育和經濟價值,林木可以大量吸附二氧化碳,具有良好的固碳效果,未來會持續營造國有林地、並以獎勵輔導造林計畫,鼓勵民間企業團體優先推動坡地造林。但反之,從政策角度來說,造林雖為長期且循環性之永續利用,但平地造林的階段性任務已經在2013年完成,且相較之下同樣面積的造林地,建置光電設施能有效降低碳排,產出更多潔淨能源,因此,不能用狹隘且無科學證據的角度比較種樹及種電的效益,兩者都需要經過適度規畫、研究調查做出綜合判斷,讓森林存續與光電發展達到平衡。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森林產業組張偉顗組長說明,種樹和種電不能用狹隘的角度比較,兩者都能有效減少碳排。(圖/陳逸群攝)

能源署則秉持農漁為本、綠電加植為主軸,以「土地複合利用精神」為原則推動潔淨能源,包括台糖大林糖廠薯光計畫、農業部與台電合作的台南區農業改良場義竹工作站等皆已併網發電。能源署表示,為評估農電共生之可能性,目前正積極進行農電試驗,藉由蒐集科學證據,作為後續擴大發展之基礎。而針對地面型光電則採取閒置土地活化,引導業者於特定專區進行光電設置,優先規劃已整治汙染土地、國有非公用土地等無環境生態爭議的場域;漁電共生設置則屬自發性質,由業者、地主及養殖戶三方同意後進行,經經濟部、農業部及內政部三方共同合作,確保光電設施之建置與環境、社會共存共融,至今已公布2萬905公頃漁電共生專區。

地球公民基金會從永續的角度觀察,農村地區或偏鄉有太陽光電可以減少災害損失、強化韌性與能源自主,發展太陽光電與糧食生產不是二選一,很多問題可以透過管理和法制化來解決。基金會也作出相關評價報告,針對光電選址與生態保育、中央地方政府的行政機制有所梳理,應該要評估的是,什麼形式和條件發展光電才不會影響糧食生產?透過擴大資訊公開,促進民眾參與和社區溝通對話,讓綠能、農業、生態保育取得平衡。

地球公民基金會也表示,平地造林雖然已經成為當地生物的棲地,但同時森林的面積很大,會同時存在條件好或不好的土地,或是不同的物種有不同的需求,涉及層面專業且廣泛。應該透過機制進行篩選,將適合物種棲息的區域與適合光電發展的區域劃分開,盡力達到兩者的平衡。

電磁波會影響人體健康?光電謠言不該人云亦云

近年來,民眾對於太陽光電建置愈發擔憂,例如電磁波會影響人體健康、在水庫架設光電會造成水質汙染、或是配合建置光電設施則農保資格會遭取消等,各類問題層出不窮。能源署指出,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主要由光電板與變流器組成,符合國際電磁波干擾與相容規範,實測結果0.1mG(毫高斯)遠低於環保署所訂的環境建議值(833mG),並無危害人體疑慮;而太陽能模組利用玻璃及背板將太陽電池封裝在內部,放置於自然環境下可承受日曬雨淋,由第三方實測太陽光電板泡水、甚至是破壞後泡水的檢驗結果也確認無有害物質析出。至於農電共生的農地使用,依法沒有土地稅賦問題,也不因開發影響其保有原本福利,倘若是經農地變更模式開發光電,變更為特定事業目的用地,雖有地價稅、土增稅等稅賦產生,但地價稅通常都是由業者支付,如果是由子女繼承則沒有土增稅問題,也同樣可照合約收取租金。

據東華大學在大農大富通量站所研究的數據指出,1公頃林地約可減碳10公噸,同樣的面積,1公頃光電板可減碳約400公噸。 (圖/風傳媒製)

地球公民基金會強調,部分民眾擔憂的熱島效應,其實關乎光電案場周邊地形和地貌,在都市和自然環境都會有不同影響。相關問題皆可透過案場規劃和設計調整將影響降低,像是以合理高度和間距保持通風,並保持和聚落間的距離,以更多監測資料來評估各種可能性。

地球公民基金會建議政府從國土計畫層級訂出規範,並積極進行跨部門之溝通,弭平各界疑慮,讓綠能有機會扮演正面角色。(圖/陳逸群攝)

1公頃光電板可減碳400公噸
效益比想像中高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蔡卉荀主任及花東辦公室梁聖岳專員表示,光電案場目前對於花蓮鳳林的觀光衝擊和影響不大,主要是台九線旁觀光地區與景觀道路經過之處並未設置案場,光電業者也有進行部落諮商取得同意。面對可能影響到平地造林區的部分,聖岳也告訴我們,東華大學在大農大富通量站所研究的結果顯示,當地1公頃林地1年約可減碳10公噸,而同面積的光電和再生能源可減碳約400公噸,就減碳效益來說,造林確實無法超越光電,且造林過程需要經營和照顧,這十幾年來未落實經營和照顧的結果導致林相不佳,雖然現有平地造林是棲地,但面積很大,租約到期則可思考如何提升效益。經過全面調查應能評估篩選部份合適建置光電設施之基地,綜合考量現況需求,讓綠能有機會扮演正面角色。

綠能發展刻不容緩
增進溝通創造多贏

依據國際能源總署(IEA)2021年發佈之「2050淨零:全球能源系統轉型路徑報告」(Net Zero by 2050: A Roadmap for the Global Energy Sector),指出全球為邁向淨零願景,具備經濟成本效益的太陽能和風能等再生能源,即是清潔且具韌性的能源發展路徑。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蔡卉荀主任提出,「不要讓謠言妨礙民眾理解綠能的必要性,才能克服發展光電的障礙。」建議應該根本性的從國土計畫層級就訂出規範,在既有土地和區位確認設置光電設施的原則,建置符合品質及標準的綠能設施,進而找出合適的機制讓社區參與。

此外,生態保育的機制或架構不該只為單一物種,整個棲地的保育架構要具體探討,積極做好相關研究及規劃。針對能源和農業政策之配合,地球公民基金會亦持續關注光電產業能否翻轉傳統農村,進而邁向永續,真正讓綠能和社會各種不同面向共創多贏。

系列報導

02

尋找共存解方

02尋找共存解方

全台首項地面光電研究計畫在鳳林
為減碳與生態尋找共存解方

位在花蓮縣的鳳林鎮因為擁有大面積的國有及私人土地、平坦寬廣且整合容易,加上日照時數長,因此國立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針對光電產業之發展進行全台首項大型研究計畫,期盼透過學術研究和科學證據的呈現,釐清光電場對原有生態可能之影響,藉以成為居民意見參與的平台的及政策制定的指引。

東華大學生態及永續科學跨領域研究中心致力於光電發展及社會生態研究。(圖/擷取自生態及永續科學跨領域研究中心網站)
東華大學於太陽光電場設置通量塔,藉以量測周邊二氧化碳、水氣及能量的變化。(圖/陳逸群攝)

全台唯一光電研究計畫
著重環境、社會和經濟三方關係

國立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教授合組「生態及永續科學跨領域研究中心」,藉申請「中華民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科會)」計畫,啟動了為期三年的光電產業研究,期望透過具專業的調查研究,解決在全球變遷影響下,日益嚴重的環境、社會和經濟議題。

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的戴興盛教授指出,計畫的目的是整合自然和社會科學兩個層面,包含光電設置前後的環境基礎資料調查、社經影響分析及居民意見蒐集。自2022年8月起,持續針對地面型光電區域、原非光電場但後來建置光電設施,以及原有的森林或農地等,將3種不同土地利用型態進行深度分析及比較。

戴興盛表示,隨著能源轉型政策帶動再生能源發展,光電將會是全台灣人民都必須要面對的議題。目前台灣社會針對光電議題的意見,多缺乏證據和科學研究基礎,僅反映出個人價值理念,期盼透過學術論證讓公共政策的討論有所本,藉由充分的資訊提供及利害關係人對話,達成「整合治理」的理想目標。

張世杰教授初步說明為期一年的調查監測結果,光電場並未造成周邊溫度明顯升高。(圖/陳逸群攝)

打破迷思
光電設施並沒有造成明顯高溫

光電設施為民眾詬病的原因,除了可能對環境造成破壞,高溫及熱島效應亦是許多民眾重視且關切的問題。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的張世杰教授說明,比較森林和光電設施各自與大氣間不同的能量及水分交換、二氧化碳變化等影響,台灣類似的研究很少,雖然迄今還未能驗證出完整結論,但就目前為期一年的研究結果,並沒有造成明顯的高溫現象。而從生態保育和政治經濟等社會層面,亦持續關心人為產生出對土地、生態所帶來影響。

張世杰指出,根據氣象局提供的鳳林地區均溫,與光電場和森林區域監測到的氣溫相比,案場並沒有造成明顯的高溫現象,雖然案場不像森林會以潛熱的形式將能量散發出去,造成的可感熱比較明顯,但案場周邊局部溫度上升也會形成空氣對流,需要將周邊的地景單元形態、和光電場大小納入考量,後續會進一步建立模型持續研究。

此外,比較種樹和種電的減碳效果,張世杰也提到,森林雖然透過光合作用減碳,但光電板發電能夠取代相同的化石燃料發電,台灣的天然林平均一公頃一年能減碳約10公噸,但同樣一公頃的太陽光電案場,在花蓮的日照量一年約能發電100萬度,可減少化石燃料燃燒排放約500到600公噸,效益十分明顯。張世杰亦補充說明,森林還有物種棲息和自然景觀等其他重要功能,透過專業論證凸顯全盤評估的重要。

國立東華大學透過國科會研究計畫,持續在花蓮鳳林舉辦光電討論會,蒐集地方意見。(圖/擷取自生態及永續科學跨領域研究中心網站)

納入多方聲音尋找平衡
期待與在地居民凝聚共識

研究計畫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一年兩場次的在地居民討論會。戴興盛教授說明,依政府開發流程要求,業者需舉辦說明會,了解地方民眾的態度與需求,作為開發案與案場規劃之參考。而依據中心研究團隊的走訪與調查,民眾意見大致分為三類,為數最多的是比較中性的態度,沒有特別看法、又或者是對相關資訊不了解、不清楚,因此無從判斷。簡單來說,支持和反對者占少數,但意見表達卻比較強烈。反對者主要擔心光電場對觀光與農業的衝擊,支持者則是主張地方需要潔淨能源,不希望燃煤發電,且光電產業帶來就業機會,帶動產業及經濟發展。

面對部分居民的質疑,戴興盛強調,研究計畫的目標是做到「循證治理」。以科學研究提供證據,透過地方討論將資訊公開,例如距離光電場不同距離的溫度、對動植物的影響、會不會衝擊景觀等進行評估,此外,亦從再生能源設施的量體,例如,以什麼方式放在哪個地點,規劃出不同模式後再讓民眾進一步選擇。更重要的是,藉由研究計畫產出政策發展指導原則,例如,從溫度、濕度及對原生動物的影響等面向制定環境改造措施,有效降低環境衝擊,並以此納入未來對光電場設立之要求,都是對於台灣持續面對這些議題做出的具體貢獻。

借鏡國外政策
有效規範方能發揮光電案場正面價值

從目前國外案例來看,在經過良好的規劃設計下,光電場不僅減少對在地的負面影響,更要能夠增加生態和經濟的惠益。尤其生態環境在營造後,更適合瀕臨絕種的動物棲息。戴興盛提到,透過研究中規劃不同的情境模式,可以讓民眾綜合判斷後打從心底接受,進而做出最有利的選擇。

戴興盛表示,如果案場區域原來的森林對觀光助益不大,那設置光電的衝擊就會降低,而光電業者的細部措施也會影響在地的經濟發展,例如提供保障在地居民的就業機會,加上有系統的訓練人才,就能做到改善民眾經濟生活的目標。綜合上述說明發現,政府的規範和法規的律定很重要,不同類型的環境會需要不同的研究計畫進一步探討,而花蓮鳳林只是其中之一。

長期而言,戴興盛建議政府應該建立「區域性治理機制」,做好對光電產業的基本規範,而業者必須落實依循,例如透過電力開發協助金(電協金)的機制,由業者提撥回饋,讓地方決定如何使用並持續監督,就能為在地帶來永續發展的好處。

減碳人人有責!戴興盛教授望凸顯「總量管制」和「責任共同分攤」原則的重要性。(圖/陳逸群攝)

再生能源並非「全有全無」
管制和責任分攤尤為重要

「天花板和地板之間不是零和一的問題,而是做到什麼程度的問題。」戴興盛指出,邁向零碳社會是每一位公民應盡的責任,再生能源設施應該視為基本公共設施,且不能用「全有全無」的態度討論綠能產業的發展。戴興盛說,就全球的角度而言,氣候暖化的責任要共同承擔,而回到台灣的現況,從中央、縣市到鄉鎮,都要共同負擔經過精算後的減碳責任。在縣市層級的國土計劃中,應該思考各個區域最合適的再生能源設備。其中,規範重點在於再生能源設施的數量要全面控制,且不宜過度集中,這就是「總量管制」和「責任共同分攤」兩項最重要的原則。

戴興盛教授表示,作為一個地球公民,台灣要為全世界負擔責任,面對「2050淨零碳排」的目標,政府應從研究證據,律定合理、適當的產業規範。基於上述論點,雖然身為花蓮鳳林子弟,但會拋開個人對故鄉的情感,基於長期和大格局的觀點,有條件地支持鳳林與光電共存。

系列報導

03

協力拚創生

03協力拚創生

花蓮鳳林誕生首座光電場受矚目
多方協力拚創生

在花蓮縣政府大力推動永續發展下,光電產業與能源轉型固然是重要方向,然而花蓮鳳林誕生首座地面型光電場,對於業者及東部居民無疑是一次新的體驗,而花蓮縣政府如何落實「永續花蓮」政策呢?光電場又要如何在政府監督下,與民眾達成良好的溝通?在能源發展與土地情懷上,居民又是如何看待首座地面型光電場?各界意見都值得作為後進者與未來政策規劃的重要參考。

電場不僅為花東的電力做出具體貢獻,透過開放東華大學進行生態調查及監測,渴望兼顧綠電與環境之平衡。(圖/擷取自業者網站)

借助東華大學尋共存解方
供青年在家鄉發揮專業所長

面積66公頃的生豐案場,設置約21萬片太陽能模組,夏季一天最高峰可發電40萬度電,平均提供2萬戶居民的一般用電。主任技術員曾柏仁自國立東華大學光電工程學系畢業後,對於離鄉或留鄉求職的迷茫,與大多民眾對綠電的疑慮有過之而無不及。「再生能源發展牽絆著養家糊口的重要。」一個契機,曾柏仁學以致用,將所學得的技術與知識運用在光電場。

面對能源轉型的迫切,曾柏仁充分理解台灣這片土地對於的需求,同時亦相當了解在地居民對於好山好水的重視。曾柏仁表示,案場從開始規劃設置,就多次主動拜訪及請益母校-東華大學,因此於2022年案場施工期間雙方簽署合作意向書,開放專家學者進入案場進行調查監測,期望透過花東地區最重要的學術研究機構,定期向鳳林居民公開說明調查資訊,並同步在官網上發布研究結果,讓廣大民眾對綠電之發展有更深層的理解。

花蓮青年曾柏仁自國立東華大學光電工程系畢業後學以致用,目前任職案場主任技術員的他強調綠能與生態平衡發展之趨勢,時常親自對鄉親解釋相關疑慮。(圖/陳逸群攝)

曾柏仁指出,生豐案場除了依法在周邊劃設10公尺的緩衝綠帶,基地南邊更規劃一塊約7.5公頃的生態保留區,作為野生動物食物來源及棲息功能。而場內所有草生面積皆採物理方式除草,不噴灑農藥與殺蟲劑,更使用生態工法建置開放式滯洪池,有效防洪、排水。而案場與東華大學進行的產學合作計畫,也開放專家學者進入案場進行調查、檢測和收集資料,包括動植物、土壤監測、記錄環境溫溼度變化及設置紅外線攝影機觀察等,過程中還發現不少哺乳類及兩棲爬種類動物的足跡。曾柏仁強調,生豐重視在地居民的意見,多次召開說明會聆聽及蒐集意見,針對各類問題採取積極回應,盼藉此釐清疑慮。

生豐光電場與專家學者合作於案場進行調查檢測,過程中發現許多動物蹤跡。(圖/擷取自「生豐-兆豐農場-水陸域生態監測」生態調查報告書)

憂慮環境影響
心聲盼重視及回應

長期在鳳林生活的居民表示,多數人可以接受如果是沒有在生產或使用的基地、又不會破壞到現有的環境,用來設置光電案場沒有問題,但畢竟居民只知道光電板是發電設施但不知道細節,所以可能會擔心生活環境或身體有影響。

也有受訪民眾覺得,多數在地人不太能接受生活環境中綠油油的景觀變成一整片光電板,雖然現在因為缺電需要綠電,但之前政府補助植樹現在又取消,政策反覆令居民無所適從。此外,花東地區颱風、地震多,是否適合光電發展亦需要更多的資訊說明,期盼光電與環境取得平衡,盼政府能有更多公開透明的作為,不要讓民眾擔憂、害怕。

以保育作為回應地方質疑
敦親睦鄰發揮正面影響力

協助光電場維運的工作人員黃小姐認為,光電場設置前都有按法規召開座談會,很多地方民眾不懂也沒有嘗試去了解,加上鳳林在地年長者居多,對於資訊的吸收較慢。事實上,光電場將原本閒置的土地活化,對整體的環境發展相信是正面的。她以自身的工作經驗分享,表示太陽能板只能用清水清洗,用化學物質清洗反而會破壞光電板,而且場內每年都會檢測水質及土壤,在場內工作時也常常看到雉雞、山豬等動物的足跡,自己甚至時常採太陽能板下的野菜葉回家烹調,代表生態其實沒有受到光電場的影響,地方居民反彈的聲音也因此也越來越少。

主任技術員曾柏仁也指出,生豐案場從開發、施工到現在營運期,持續補助鳳林鎮公所在各社區健康站舉辦的老人律動、手工DIY等課程,並贊助老人共餐的費用,同時也協助萬榮鄉的急難救助,此外,更不定期贊助中興部落、支亞干部落的社區硬體及豐年祭、感恩祭、百年校慶等活動,藉由提供符合鄉親需求的課程和日常生活用品等需求,以最實際的協助協助地方發展。

提升就業機會
合理選址不影響觀光以爭取鳳林人認同

關於光電案場對鳳林的整體影響,維運人員表示產業能留下年輕人在地工作,像是興建工程、光電工相關,或是光電板清洗、除草等項目都需要人力,相關工作機會都盡量保留給在地人,對提升就業幫助不小。曾柏仁以自身為例,從東華大學光電工程學系畢業後,學以致用進入鄰近的案場工作,不僅不用離鄉求職,更是實際參與台灣能源轉型的過程,這類型產業前幾年都在西部或南部,相關專業只能到外縣市才有工作,因為生豐案場才能留在花蓮。而花蓮縣政府推動「低碳永續家園」的理念,發展太陽能發電,以無汙染、永續性方式提供花東地區永續乾淨能源,雖然過程中可能會因為「不夠了解」讓民眾產生誤解,但只要持續與民眾溝通,建立資訊公開的平台,就可以解除民眾的顧慮及擔心。

生豐案場從開發、施工到現在營運期,持續補助鳳林鎮公所在各社區活動,提供滿足鄉親需求的課程和日常生活用品等。(圖/擷取自業者網站)

鳳林鎮觀光旅遊發展協會李美玲理事長認為,有些汙名化和錯誤訊息在社群媒體散播,像是清洗光電板的汙染、光電板回收問題或電磁波等,應該要加以澄清闢謠,避免不實資訊造成民眾恐慌,而觀光的部分則是建議妥善選址並做好環評。李美玲表示,觀光是花蓮主要收入,有輕航機和飛行傘等在地特殊產業進駐,因此,只要避免選址在台九線兩旁破壞自然景觀、或是避免在旅館、民宿和橋樑兩旁等明顯位置,就不容易引發反彈,呼籲政府和業者能多做溝通。

創造多贏共存
永續發展的花蓮為最高目標

李美玲統整在地區民的想法指出,他們認為綠能是永續、潔淨的能源,人民有責任及義務支持,但應該秉持及落實公平正義原則,不贊成全花蓮需要的綠電都建置在鳳林,其他鄉鎮也要有所承擔。建議以縣級的國土規劃分配光電場的面積,以大格局、大面向通盤考慮光電設施的設置。鳳林在地許多客家人都是好客、仗義的義民性格,不僅尊重專業也會支持政府,但絕對不能忽視合理選址的重要。

李美玲理事長認為地方民眾有義務支持綠能發展,但光電場的合理選址也十分重要。(圖/陳逸群攝)

李美玲舉例說明,光電場的建置應該避免優質農地或造林地、保育溼地、生態棲息地等,而垃圾掩埋場本身已是避鄰設施就相對適合,其他像是反射光害或溫度升高的問題,就要經由專業的研究調查進一步探討評估;主任技術員曾柏仁則強調,東華大學研究團隊長期且持續在生豐案場進行調查研究,透過產業交流學習到生態平衡、友善動植物的改善作法,未來亦會持續實踐,為環境永續及綠能發電盡一份心力,透過不同領域的專家一起討論交流,將來定會朝向多贏共存目標邁進。

花蓮好山好水,景致迷人,再生能源發展與土地情懷需要良好溝通,才能創造美好永續共存的家園。(圖/擷取自業者網站)

打造幸福綠能花蓮城
光電與森林共存

花蓮縣政府公布2023年至2050年淨零排放路徑,主要以「能源轉型」、「產業轉型」、「在地與生活轉型」作為策略架構,縣府也成立「花蓮縣淨零碳排推動小組」,邀集產官學等各方專家學者及產業等不同領域,以多元面向、整合協調各局處推動並提出具體建議,透過短中長期的規劃擬定「花蓮縣減緩溫室氣體排放實施方案」,結合花蓮縣在地特色,訂定每一階段的減碳規劃,邁向2050年達成淨零的目標。

目前確實有很多光電申請案件集中在鳳林鎮,縣府公開表示,秉持開放中立態度傾聽各界意見,會做好把關、篩選優良的光電廠商留在地方,更呼籲中央政府應更重視在地民眾的聲音,透過各部會持續做好正確光電知識的宣導,透過好的選址、環境友善方案及良好溝通,才能創造美好光電與鳳林共存。